院属各部门:
根据国家有关放假办法,为便于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有关工作,现将2013年国庆节放假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日期:2013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,共7天。其中10月1日(星期二)、10月2日(星期三)、10月3日(星期四)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, 10月5日(星期六)、10月6日(星期日)公休、9月28日(星期六)、9月29日(星期日)分别调至10月4日(星期五)、10月7日(星期一)公休,10月12日照常上班。
二、车辆管理:国庆节期间车辆均统一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。公务用车需事先书面申请,领导批准后,按期归还,原则上不在外过夜。
放假前各部门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、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,切实消除隐患,确保安全。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,各部门于9月30日上午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封条,放假前将办公室门用封条贴好,方能离开。
四、节假日期间,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度过祥和、平安的国庆节。
特此通知
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